

3月27日主力资金净流出777.31万元,占总成交额7.64%;游资资金净流出226.09万元,占总成交额2.22%;散户资金净流入1003.39万元,占总成交额9.86%。
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,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,实际出席11名,会议由董事长章德辉召集并主持,会议审议通过了《关于修订的议案》《关于修订的议案》《关于修订的议案》《关于修订的议案》《关于修订的议案》《关于制定的议案》《关于制定的议案》以及《关于修订的议案》,各项议案均获全票通过。
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《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》,明确公司在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机密的情况下,可依法豁免或暂缓披露有关信息。制度规定了信息公开披露暂缓与豁免的范围、实施程序、登记要求及保密措施,并强调不得滥用暂缓或豁免行为规避信息披露义务。相关事项需履行内部审核程序,经董事会秘书复核、董事长审批后登记存档,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。若暂缓或豁免情形消除,应及时披露。公司还建立了责任追究机制,对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追责。
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修订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》,明确内幕信息及知情人范围,规范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的登记、报送与管理流程,强化内幕信息保密责任,防范内幕交易。制度适用公司及下属单位,由董事会负责,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,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。
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《信息公开披露管理制度》(2026年3月修订),旨在规范公司及相关信息公开披露义务人的信息公开披露行为,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。制度依据《公司法》《证券法》《上市公司信息公开披露管理办法》等法律和法规及《公司章程》制定,明确了信息披露的根本原则、内容、标准及管理流程。公司应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、临时报告及其他重大事项,要求信息真实、准确、完整、及时、公平披露。制度还规定了信息公开披露事务的责任分工、重大信息报告机制、文件编制与披露程序、保密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。
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修订了《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》,明确了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根本原则,包括合规性、平等性、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。制度规定了公司和投入资金的人沟通的主要内容,涵盖公司发展的策略、信息公开披露、经营管理、环境社会与治理信息等方面。公司通过官网、新媒体平台、电话、传真、电子邮箱及上证e互动平台等多种渠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。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负责人,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。公司要求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,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性。
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定《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》,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离职管理。制度涵盖离职情形与程序,包括任期届满、辞任、罢免、解聘等情形下的解决方法,明确离任生效时间及补选要求。规定离职后的责任与义务,包括工作交接、忠实义务延续、股份转让限制、承诺履行、保密及不竞争义务等。要求及时披露离任公告,并对离职人员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。
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,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合法权益,维护证券市场秩序,根据《公司法》《证券法》等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及《公司章程》规定,制定《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》。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的管理,明确信息申报、披露要求及买卖股票的限制性规定,包括禁止转让股份的情形、禁止交易期间、减持比例限制等,并规定了责任追究机制。
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修订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》,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、使用及监督管理。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,存放于专户集中管理,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提供给关联人使用。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或实施方式改变需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。超募资金使用需提交股东会审议。公司应定期披露募集资金存储放置与使用情况,接受保荐人、会计师事务所等监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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